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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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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国际版课程资源校内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03阅读次数:


各院系:

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国际版课程资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司〔2025〕24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平台国际版课程资源遴选工作。现就我校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 申报课程须为能展示我国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学科专业优势、支持多语种的高质量在线课程资源。

2. 除中文学习课程外,其它课程资源需全外语授课,语言种类重点涵盖英语、法语、俄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等联合国官方语言。

3.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国际合作课程建设经验,在领域内有一定知名度,理论或实践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课程团队成员应对所教授的内容有较深入的理解,对课程的重难点有较好的把握。

4. 已与外方院校建立合作关系的课程或已由外方院校使用的课程优先择优推荐。已在平台国际版上线的课程以及已参与平台国际版中俄、中巴( 巴西)和中印尼合作课程资源遴选的课程不再重复申报。

二、课程要求

1.课程内容先进、新颖,反映学科专业的核心理论和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水平。

2.课程资源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视频资源,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 比例为 16:9, 确保图像和文字清晰可辨,视频压缩采用 H. 264 编码方式,封装格式采用 MP4。

(2)音频资源,声音清晰无杂音,采用AAC 编码格式压缩,音频采样率不低于 48kHz,音频码率不低于 l.4Mbps。

(3)文档资源,演示文稿、参考资料等以PDF格式提交,不得出现排版、乱码等问题。

3.课程资源均需按照《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入库出库管理规范》和《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规范》要求,满足政治性、导向性、科学性、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公益性等内容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4.课程资源应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如引用他人成果,应事先征得相关著作权人的同意。

5.申报人自愿无偿将上述资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国际版运营方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国际版使用,将相关资源发布于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国际版,供平台用户阅览。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应按照《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规范》的内容审核要求,完成课程资源内容自审( 自审记录见附件1)。

2.提交课程样例材料。每门申报课程提交不少于 6个学时连续完整的课程教学内容资源,每学时至少 1个视频,每段视频应涵盖一个完整的知识点、技能点。

3.请申报人于 4月9日(星期三)前将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自审记录表及课程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lt@nwu.edu.cn。

四、工作安排

1.课程征集工作。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会同国际合作部、教务处组织对申报课程进行符合性审核并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组织对申报课程进行遴选。

2.课程资源上线。课程资源录用后,资源提供单位与平台运营单位(教育部资源中心)于 4月 30日(星期三)前签订资源服务协议,完成知识产权授权等事宜,并配合平台运营单位完成资源内容审核、技术审核和资源入库等工作。

3.优秀案例遴选。对于在平台国际版中应用较好的课程资源,教育厅将优先推荐参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五好”案例遴选。

联系人:刘涛 电话:029-88308813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国际合作部

教务处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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